卷期(号): 第31期
出版日期:1984-06-01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32开
國不可以無史,縣不可以無志,而縣志之資料,多出於本縣人士之採訪,有詳盡性,有眞實性,爲國史採摭之原始珍貴資料。故清康熙十一年有詔各郡縣分輯志書之舉;雍正年間,又有頒發省府州志六十年一修之令,前朝所以如此重視者,豈不以國史藉以取資,而體國經野,有關政要者乎。民國以來,我政府更積極推進。民國十八年,內政部頒訂「修志事例」二十二條。二十年,爲恐文獻資料無保管徵集機構,內政部根據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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