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44卷 第9期
出版日期:2012-09-10
出版周期:月刊或双月刊
开 本:16开
陪審、參審、觀審不論那一種制度,對司法改革面觀之,都是正面的,最主要在於國情不同,對事情的看法,當然會有差異,為達到某種目的的方法也會不同,在美國用陪審團制度行之有年,人民的接受度有一定程度的效果,而且整個人員的挑選非常嚴謹,有一方不同意就會把「陪審」的資格刪除,而且審理的過程對案情有一定程度的瞭解,因此最後由他們決定「有罪」與否,再由法官依法量刑是較合理的。至於日本的「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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