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5期
出版日期:1992-01-01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
一、稅務1、企業所得稅A:在贛南經濟試驗區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免征地方所得稅。B:對從事生產:開發性的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可從獲利年度起,頭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后四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產品出口企業,在按規定減免稅期滿后,凡當年出口產品產値達到當年企業產品產値的七十%以上者,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先進技術企業,在按規定減免稅期滿后,可延長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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