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44卷 第5期
出版日期:2012-05-10
出版周期:月刊或双月刊
开 本:16开
就人民團體立法以來最罕見的是社會局已發當選證書,由於法院判決認為案件未經確定即行選舉是無效,司法認為無效,就由同鄉會主動向社會局申請撤銷,社會局准予撤銷,再由會員大會重行召開選出新的第十四屆理監事,這恐怕也是頭一回,問題是法院可以判,是否一定要等到確定才能選舉是見仁見智,同鄉會和法院有不同見解,雖不為法院採納,但並不表示我們不對,身為法律人我們當然要尊重法院的判決,所以申請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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