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14期
出版日期:1990-12-01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32开
一、萬年國會誰應負責中華民國政府於三十八年由大陸播遷台灣後,大陸各地區雖非政府實際管轄區,但政府以光復大陸國土和維護中華民國憲法之基本國策,始終不變。因此,立法院立法委員依憲法第六十五條規定,應於四十年五月任期屆滿,政府爲免治權機關職權之行使陷於停頓,從四十年起每年由行政院函請立法院繼續行使職權一年。憲法第二十八條明定:「國民大會代表每六年改選一次。每屆國民大會代表之任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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