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月刊

卷期(号):第41卷 第12期

出版日期:2009-12-10

出版周期:月刊或双月刊

开  本:16开

台湾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作  者: 出版日期: 2009-12-10
文章页数: 4 页 报告大小: 2.65M
文章字数: 2720 字 所属期刊: 第41卷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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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8年度抗更㈠字第52號抗告人 台北市浙江同鄉會設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77號2樓法定代理人 葉潛昭 住同上代理人 揚尚賢律師相對人 胡林淑珍 住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24號12樓代理人 吳旭洲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定暫時狀態處分事件,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98年4月10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裁全字第2713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原裁定廢棄相對人在原法院之聲請駁回聲請、抗告及發回前再抗告費用,均由相對人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