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254期
出版日期:2005-02-01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8开
(一)今後監事會議,每六個月單獨舉行一次。(二)每次本會收支月報表,請六位監事輪流審查(每兩月一次)。(三)本會會務決策不得抵獨本會章程及人民團體法,否則無效。如發現缺失,監事會隨時提請理事會改進。(四)本會監事李兆民要求退出會員大會籌劃小組成員,以免球員兼裁判、角色混淆乙事,提請理事長卓裁。(按:事後已處理)(五)財務保管委員會成員不宜兼任採購小組工作。(按:楊正邦、黃啓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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