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459期
出版日期:2007-06-10
出版周期:双月刊
开 本:16开
不久前,南部地區發生歹徒在國道襲警奪槍殺人案,一名被誤認為兇嫌的陳姓男子,差點含冤莫白。報載該烏龍事件係警察指認錯誤及該陳姓男子提出「不在場證明」,未獲查證。關於目擊者指證可能有錯,筆者於本刊第四〇八期寫過「眼見未必是實」一文,可供參考。至於犯罪嫌疑人提出「不在場證明」,涉及偵訊筆錄之記載及隨後查證問題。本文擬就此略陳管見。在刑事案件偵查過程中,不論是告訴人、告發人、證人或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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