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62期
出版日期:1997-04-20
出版周期:双月刊或季刊
开 本:32开
壹、委託在臺親友協辦事項:㈠死亡診斷書,或已除戶戶籍謄本,及留守業務處撫卹證件等均可。㈡受委託人之證明書及其身分證印本各一份,寄大陸家屬辦理公證。貳、大陸人員申辦事項:分爲:在臺死亡者、在大陸定居後死亡者、現仍滯留在大陸者三種。一、在臺死亡者:㈠戶籍證明文件,其家屬向當地鄕、鎭公所申請(包括:死亡人之父母姓名,出生年月日,死亡年月日。配偶姓名,出生年月日,死亡年月日,以及改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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