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鄕訊

卷期(号): 第61期

出版日期:1997-02-20

出版周期:双月刊或季刊

开  本:32开

大陸老人將受法律保障 虐老不贍養者會受罰
作  者: 梁美宜 出版日期: 1997-02-20
文章页数: 1 页 报告大小: 0.98M
文章字数: 705 字 所属期刊: 第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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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繼新加坡政府立例規定子女必須供養父母後,中國大陸政府亦已決定立法,擬強制子女要供養父母,而任何虐待、遺棄年老父母的家人都要負起嚴重的法律責任。發言人表示,此乃是繼續保持中國傳統家庭養老的模式,實行「老有所養」的風尙,好讓老年人在家中與子女共享天倫之樂。鼓勵子女孝順和尊敬父母,此正符合中國國情,而非照搬西方缺乏親情的「福利國家」經驗,卽使社會發展了,家庭傳統的敬老養老觀念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