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同鄉

卷期(号): 第491期

出版日期:2010-02-10

出版周期:双月刊

开  本:16开

(法律常識漫談(九))怎樣辦理『結婚登記』
作  者: 周金芳 出版日期: 2010-02-10
文章页数: 2 页 报告大小: 3.77M
文章字数: 1950 字 所属期刊: 第49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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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何謂結婚?結婚為一男一女以將來共同生活,雙方合意訂立之契約。形式要件規定於民法第九八二條,茲詳述於下——二、結婚之形式要件(一)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三日前結婚者,形式要件為:⒈結婚應有二位以上證人:證人最少二位,須有行為能力,精神錯亂、無意識狀態者,不可任證人;證人必在場親見,並願負證明之人,不限載於婚書者;家族、親友或其他人,在場者可為證人;祇在婚書上簽章,未到婚禮現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