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8期
出版日期:1976-01-03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32开
第十五條:凡本會會員有左列之權利與義務:一、權利:㈠出席本會會員大會及其他同鄕聚會,發言言和表決。㈡選擧本會理監事。㈢被選擧爲本會理監事。㈣享受本會所辦福利事業之福利。二、義務:㈠繳納規定之會費。㈡出席本會召集之會議。㈢介紹同鄕入會。㈣遵守本會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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