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483期
出版日期:2009-06-10
出版周期:双月刊
开 本:16开
一、來函已代轉本會毛理事長。二、周鄉長提示:「民法、人團法皆稱『章程』,非『會章』,本會有關文書應統一稱『章程』。」經查兩法皆然。本年五月廿日理事會議,主席仍裁示一律稱「會章」,其實「寧波同鄉會章程」,簡稱即「會章」。三、承關切本會松山區信義三43-3號空地合建案,九十八年第十五屆第四次會員大會書面投票表決,如何計算戶籍設台北市寧波鄉親之基本會員人數?依據什麼比例計票?詳情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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