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同鄉

卷期(号): 第562期

出版日期:2016-01-10

出版周期:双月刊

开  本:16开

(生活隨筆)錦囊笑語
作  者: 周金芳 出版日期: 2016-01-10
文章页数: 1 页 报告大小: 1.41M
文章字数: 875 字 所属期刊: 第5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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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壹、排除侵害律師通知原告,由於他不合作,不肯提供原本証據,故解除委任,意即不爲原告進行正在涉訟的「排除侵害事件」,因爲原告已經侵害了自已。貳、律師費爲了打官司,A君先後拜訪三位律師,甲律師是個體戶,末獲青睞。乙律師排場大,會客室掛滿現任法官贈匾,面談五分鐘收談話費新台幣5000元。丙律師接受委任,開價一審八萬元,A君告知是律師多年老友推薦而來,請予優惠折價,律師略思:「外加四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