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特訊

卷期(号): 第318期

出版日期:2010-06-01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8开

李畬母
作  者: 張鷟 出版日期: 2010-06-01
文章页数: 1 页 报告大小: 2.41M
文章字数: 496 字 所属期刊: 第3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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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監察御史李畬母清素貞潔,畬請祿米送至宅,母遣量之,賸三石。問其故,令史曰:「御史例不概賸。」又問車腳幾錢,又曰:「御史例不還腳錢。」母怒,令還所賸米及腳錢以責會畬,畬乃追倉官科罪。賞析:古代監察御史,職掌「分察百官,巡按郡縣,糾視刑獄,肅整朝儀。」是個權限很大的官,李畬的嚴以律己,卻是來自母親的教導。一般來講,做母親在兒子已當了大官,就不會再去管教了,唯畬母不然。當時做官的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