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23期
出版日期:1968-02-02
出版周期:月刊或季刊
开 本:16开
第一條:本簡章依據江西同鄉會籌建江西會舘與萬夀宮募捐辦法第二條訂定之第二條:籌建委員會(以下稱本會)委員以左列人員充任之一、江西同鄉會全體理監事二、現任中央級民意代表三、許真君會全體負責人四、各縣市同鄉會曁海外華僑江西團體負責人五、其他熱心公益同鄉第三條:總會設在台北市、各縣市與海外華僑江西同鄉團體均為本會分會第四條:本會設執行委員會置委員十五人至二十人由執行委員推選常務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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