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8期
出版日期:1988-05-01
出版周期:双月刊
开 本:16开
第三節 閩主曦賣官斂財稱閩皇閩主曦,因遣商人奉表向晉廷自理,至後晉天福六年(公元九四一年),晉帝始詔授曦爲威武節度使,兼中書令,封閩國王。王延政在建州大事經營,添築州城周圍二十里,一面上書向閩主申請,乞升建州爲威武軍,自爲節度使。閩主曦以威武軍乃是福州定名,不可重複爲名,但准以建州爲鎭安軍,授延政爲節度使,加封富沙王。延政接受封王及節度使之職,但軍名仍不採納曦議,擅自改鎭安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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