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410期
出版日期:2003-05-10
出版周期:双月刊
开 本:16开
有人將婚姻外的飛來艷福視爲「天上掉上來的禮物」,這一譬喩或可視爲幽默,不過這類「禮物」可能會有牽扯不清的後遺症。倒是依民法規定取得的無主物或埋藏物,差可接近「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民法的無主物,就是不屬於任何人所有,誰都可以先占方式取得之物。在上古時代地廣人稀,天地萬物幾乎都是無主的,可由個人運用勞力、智慧去發見、採捕、支配、使用。後來隨著文明進步,人口增加,天然資源大都經由開...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237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