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69期
出版日期:1974-06-10
出版周期:双月刊
开 本:16开
陸子即回阜甯,復徴得少主人父母同意,返里接女至阜甯成婚。女臨行時,又將其珍寳金銀贈送陸夫婦與其子女,陸等與居某同一論調,堅决拒受。女自成婚後,侍奉翁姑,恭敬孝順,待人接物,謙讓有禮,操作家事,備極勤勞,親友隣右,無不稱其賢能。女復將其金銀珠寳,悉予變賣,一部份增加店內資本擴大營業,一部份開墾阜甯濱海一帶灘地,種植棉花,增加財富。上述種種,因俱係爲牽連不可分開之事,故瑣瑣予以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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