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41期
出版日期:1993-09-15
出版周期:双月刊
开 本:32开
一、本人書面申請報吿一份。二、直系親屬出具的贍養保證書一份。三、經街道辦、鄕鎭政府確認對臺灣居民要求定居的書面意見,主要內容:⑴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⑵去臺基本情況和現在臺灣情況;⑶原籍擔保人的有關情況;⑷提出對其定居的意見。四、提交「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護照或臺灣地區入出境證,臺灣地區戶籍謄本。五、提交衞生檢疫局簽發的「健康證明書」一本。六、申請人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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