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3期
出版日期:1979-12-01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32开
壹、前言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對於吳忠欽請願修正宣誓條例第七條一案之第一次審查修正案,其基本精神,在糾正就職不宣誓或拒不宣誓的錯誤現實。尤其對於民選公職人員,必須於就職時宣誓,不得先行就職後於三個月內補行宣誓。如民選公職人員不於就職時宣誓,就視同未就職,未就職就不能行使職權,也不能藉口先行報到就職,以拖延宣誓時間。單就這一點基本精神而言,作者認爲此一修正是切中時弊,値得喝彩的審查修...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106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