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16卷 第10期
出版日期:1984-10-10
出版周期:月刊或双月刊
开 本:16开
(續上期)知府初審劉錫彤自恃朝中有人,與知府之關係又密、認為案經上詳,卽可定罪。當時杭州知府陳魯(伯敏)翻閱原詳,見我父並未承認,就叫把全案人犯案卷解府復審。十月二十日我父和秀姑、沈喩氏、喩王氏及我的母親以及其他有關人證,都被解到杭州。劉錫彤親到杭州打點、解送杭州府的原供都作了揑造修改。把沈喩氏供稱死者口鼻流血,改為七竅流血;銀針未用皂角水擦洗的加上已用皂角水擦洗;因我舅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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