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23-24
出版日期:1977-06-01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16开
(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臺聯字第30號 單位:新臺幣元附錄:㊀1.國內航空包裹航空費(每公斤、新臺幣元)如下:2.航空掛號包裹資費中之水陸路掛號包裹資費如按重量計算不及起算費數額時,按起算費計收。㊁下列輕笨物品依郵政規則第二三九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按原定水陸路掛號包裹郵資加收百分之一百;如加收百分之一百後不及起算費數額時,接起算費計收。蓪草、水草、蠶絲,香菇、木耳、棉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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