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228期
出版日期:2012-08-15
出版周期:月刊或季刊
开 本:16开
100年度訴字第1804號原告 張德鈞 住新北市永和區安樂路194巷30號3樓被告 台北市江 西同鄉會住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二段116號兼法定代理 黃耀甫 住同上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蔡俊有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於民國一百年八月二十二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主原告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事實及理由壹、程序方面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者、不甚礙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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