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3卷 第10期
出版日期:1980-04-20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
女子纒足,始作俑者不過用布帛作約束,使趾纖小而已;到了宋代以後,民間習染日深,至於拗肉折骨,把它纒成殘廢。這種陋習,一直到淸代同光年間,仍還存在。雖然滿族是不纒足的,而漢族婦女還是蓮足姍姍。海通以後,國人已知此習宜革,知識分子積極提倡天足,林琴南閣中新樂府中,有「纒足嘆」之作,說盡幼女被迫纒足的痛苦,傳誦一時。張之洞督兩湖時,倡行新政,於是武漢三鎭人士,也有「不纒足會」的組織...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192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