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4期
出版日期:1983-01-31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
中華民國71年8月23日北市社一字第三一六二三號主旨:貴會經依法成立,隨函頒發人民團體立案證書暨圖記一顆請查收。說明:一、依據貴會71⒏17瑞理字第〇〇三號函辦理。二、隨函頒發北市社會字第六一六號立案證書及圖記乙顆文曰:「台北市江西省瑞金縣同鄕會圖記」。(如附件)三、請將圖記啓用日期連同印模三份一倂報備。局長 蔡漢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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