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33、34期
出版日期:1994-08-01
出版周期:半年刊
开 本:32开
一、茲依法收到察哈爾省旅台同鄕會代爲保管亡兄趙文蔚遺款,計達美金壹萬元整。二、該款趙家早有共識,係依相關法律及家屬會商決定處理,事後若有糾葛,由具領人及三哥趙文芳會商自理,他人不必負任何責任。三、本收據先行開出三、本收據先行開出,實際收到該款後生效。敬致察哈爾省旅台同鄕會理事長王公 成德具領人第四胞弟趙澤木(原名趙文莆)公元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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