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397期
出版日期:2002-04-10
出版周期:双月刊
开 本:16开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能有過在外頭失落財物的經驗,或許也有撿到別人遺忘東西的機會。這些失落或遺忘的物品,法律上稱之為遺失物。遺失物是指財物所有人並無抛棄意思,而因為不小心失落或遺忘在外的東西。如果有人整理家庭汰舊換新,把一些半新不舊的玩具、家電、小傢具等棄之街頭空地,雖然這些物品還有經濟價値,旣是物主扔掉的,就不是遺失物了。當我們外出,不愼遺失了手機、錢包、重要文件或其他財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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