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118期
出版日期:1984-10-01
出版周期:月刊或季刊
开 本:16开
一、申請時間—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二、申請對象—就讀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五年制專科之贛籍子弟爲限。三、申請標準—⒈操行成績甲等。2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四、申請應繳文件—⒈申請表(自本會索取)。⒉操行學業成績單。⒊學生證。⒋自傳(附照片)。⒌戶籍影本。⒍清寒證明書。五、本會於每年四、十兩月中旬在中央日報刊登啓事,須在本會規定時間提出申請,過期不予受理。六、頒發奬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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