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33期
出版日期:1983-07-15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
陪審團制度,起源于英國,以後隨着大帝國勢力的擴張,逐漸推行到英美法系(又稱海洋法系,以別於大陸法系)的國家和地區。英美法系的國家,對於刑責的觀念,跟我們不同,他們認爲所有被告都是無罪的,除非你有證據證明他有罪。罪名的是否成立,則必須由陪審團認定,法官根據陪審團的决定,再斟酌情形,判定刑期,所以每一案子審詢前,必先組織陪審團。陪審員通常在當地居民中選擇,根據各人的社會安全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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