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37期
出版日期:2000-12-01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16开
前言:律詩作者必須熟知三事:一、平仄律。二、「不論」「拗救」「拗對」之理。三、聲律。律詩雖不能摒棄平仄律,但聲律才是律詩的主體。杜甫説:「晚節漸於詩律細」;又説:「新詩改罷自長吟」,是富有啟迪性的話。自兩宋詞興,詩的聲律式微。清人仲是保序聲調譜云:「唐詩聲律迄元來微矣,明季寖失,古詩尤甚,吾虞馮氏始發其微。于時和之者有錢牧翁,及練川程夢陽,若後之婁東吳梅村,則又聞之于程氏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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