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92期
出版日期:1970-04-01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32开
帝制時代,臣下上君主之書曰奏,又曰疏,又曰章,又曰封事。後世奏章,用整紙摺叠成頁書之。不足,則又續以紙,故通呼曰奏摺。清時在光緖二十八年以前,分題本及奏摺兩種。循例常件,皆用題本。特別要件,則用奏摺。奏摺逕由奏事處轉遞。司其事者皆太監。分外奏事處內奏事處。奏摺至京,先交外奏事處,苒轉交內奏事處,卽逕呈御覽。題本則交由通政司衙門轉遞。至光緖二十八年,通令改題為奏。於是不分常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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