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43期
出版日期:1986-01-15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
(民國七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十四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一、臺北市浦東同鄕會爲加強基金之籌措及保管和運用,設置基金管理委員訂立本規程。二、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設委員七人至九人,其中一人爲主任委員由理事長遴選同鄕中公正人士提請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聘任之。(現任理事長、會務工作人員不得擔任委員)三、委員任期與理、監事同。四、主任委員主持一切會務。五、本會每六個月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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