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68期
出版日期:1999-08-01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32开
早期閩南一帶婦女盛行縛足(即纏足)。當時人的審美觀認爲腳越小越美,小腳被雅稱爲「金蓮」。「三寸金蓮」即腳板長僅三寸左右。唐詩人李商隱有詩曰:「昭陽第一傾城客,不踏金蓮不肯來」。早期相親時不但要看相貌,還要看腳的大小,大腳即遭到嫌。因此做父母的就強制爲其女兒縛腳,否則會被人家笑話「失教視」,「歹家教」。縛腳要用特製的白布二條,每腳裹一條,每條七尺二寸,叫「腳白」,裹緊扎實,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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