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7期
出版日期:1987-01-01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32开
凡人之有生,亦必有死,此乃自然現象。然死後之處理,勢必將遺骸掩藏,免致妨礙衞生,其掩藏之法,亦卽埋葬已耳。孔子孝敬喪親第十八章:卜其宅兆而安厝之。宋司馬葬論:葬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見也;不必浮殮。蓋台灣地少人稠,政府積極推行火葬,於是民間多興建骨灰蓮塔,以之安頓。溯自民國四十七年,本會成立以來,歷屆理監事會,熱心會務,頗多建樹,諸如發行長汀文獻,蜚聲國際;購置長汀會館,竪立精神...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77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