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汀會訊

卷期(号): 第6期

出版日期:1986-01-01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32开

福建省政府設置本省籍在臺大專院校清寒優秀學生奬學金辦法
作  者: 出版日期: 1986-01-01
文章页数: 1 页 报告大小: 0.99M
文章字数: 506 字 所属期刊: 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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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條 本府爲鼓勵現肆業國內大專院校本省籍淸寒優秀學生敦品力學向上起見,特訂定本辦法。第二條 申請奬學金之學生須具備下列各條件:㈠在公立大專院校日間部肄業之閩籍學生(包括海外回國升學僑生)。專科學校五年制者須從第四年起始得申請。㈡家庭經濟淸寒者。㈢操行體育成績列乙等以上。㈣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上。第三條 本府奬學金名額暫定爲十五名,每名台幣四千元,華僑奬學金若干名,每名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