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20期
出版日期:2000-02-01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32开
一、適用對象:大陸地區人民,其在臺灣地區之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繼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子、女、子女之配偶、孫子女、外孫子女或兄弟姐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來臺探病。1.因患重病或受重傷,而有生命危險者。2.年逾六十歲,患重病或受重傷者。(兄弟姐妹年逾六十歲、患重病或受重傷者,得申請配偶或子女一人同行)。二、申請次數及注意事項:※㈠申請探病之次數不限,在臺停留期間自入境之翌...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57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