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94期
出版日期:1976-05-01
出版周期:双月刊
开 本:16开
北伐成功後,國民政府於民國十五年十一月修正省政府組織辦法:委員會設常務委員三至五人,由委員推選,並由常務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當軍事進行區域,為適應環境,得由最高軍事當局派任臨時政務委員及財務委員,設臨時政務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至二十年三月廿三日省政府組織法修正,省政府設委員七至九人,主席始規定由國府就委員中指定。浙江省自十六年一月三日在寧波成立臨時政務委員會後,至十六年七月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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