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44卷 第12期
出版日期:2012-12-10
出版周期:月刊或双月刊
开 本:16开
任何一個團體,總會有一些懷有異心的人興風作浪,本會也不例外,他們耗下巨資,以新臺幣叁拾萬元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並高價聘請吳姓大律師,對本會提出十件以上的訟案,本會逐一贏得訴訟,民國101年10月25日臺北市政府訴願會駁回原決定,平反了纏訴已久的爭議,歷時將近三年的沉怨,也因發再給「當選證書」而告塵埃落定,當這一群人準備提回新臺幣三十萬元,本會反過來依法要求損害赔償,目前在臺北地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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