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13卷 第4期
出版日期:1981-04-06
出版周期:月刊或双月刊
开 本:16开
爲國家,爲主義,而死且不辭者,爲公。爲個人,爲一己,而患得患失者,爲私。凡事行之而先有一個我字者,則爲利。行之而能無意、無必、無固、無我者,則爲義。蓋義利旣辨,卽可以明公私之分。這也就是說,只要你分得淸義利,就能分得淸公私。一定要利他愛群,而不能自私自利。持身者端其內存之心意,律己者謹其外發之行爲,這就是要做到大公無私的用力之處,我們若能本「無私的主旨」,下「公正」的工夫,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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