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26卷 第10期
出版日期:1994-10-10
出版周期:月刊或双月刊
开 本:16开
一、紳士樓照靑,現年五十六歲,浙江義烏縣人。幼失恃,哀毁如成人。長就外傅,間日必歸省父。侍父疾,湯藥親嘗,衣不解帶。在本籍創辦東河小學堂,並捐資遣鄕人赴杭湖習蠶業,並創辦東河義倉,修濬水道,急公任勞,孜孜不倦。又復修建宗祠,擬訂屬規祭儀,矜孤寡,周濟貧窮。以上一人,核與襃揚條例相關各條款規定相符,應請給予「模範縉紳」字樣匾額。一、凌沈氏,年八十歲,浙江吳興縣人,淩紱曾之妻。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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