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10卷 第2期
出版日期:1982-04-15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16开
監察委員陳大榕先生處理桃園縣龍潭,平鎭二鄕農民向監察院請願,請求免繳石門水利費一案,陳委員鍥而不捨,經過十餘年之時間,經司法,行政各機關之轉輾公文往返,陳委員根據情,理,法的立場,在他全心全力的努力下,終爲農民爭得合法之權益,免繳水利費,兩鄕農民感德之餘,以「農民之友」匾額獻贈陳委員致敬。桃園縣農民劉維猷、劉天贊、劉莊蘭妹等六人以世居桃園龍潭鄕及平鎭鄕有耕地百餘公頃,灌漑用水...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67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