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獻

卷期(号):第10卷 第2期

出版日期:1982-04-15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16开

陳監委大榕維護人民權益 農民感戴贈農民之友匾額
作  者: 出版日期: 1982-04-15
文章页数: 1 页 报告大小: 1.66M
文章字数: 1175 字 所属期刊: 第10卷 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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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監察委員陳大榕先生處理桃園縣龍潭,平鎭二鄕農民向監察院請願,請求免繳石門水利費一案,陳委員鍥而不捨,經過十餘年之時間,經司法,行政各機關之轉輾公文往返,陳委員根據情,理,法的立場,在他全心全力的努力下,終爲農民爭得合法之權益,免繳水利費,兩鄕農民感德之餘,以「農民之友」匾額獻贈陳委員致敬。桃園縣農民劉維猷、劉天贊、劉莊蘭妹等六人以世居桃園龍潭鄕及平鎭鄕有耕地百餘公頃,灌漑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