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38卷 第2期
出版日期:2006-04-01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32开
荀子性惡之說,受到駁斥辨白已久,然觀乎近代民主政治制度,多以輿論與法律限制行政上的「權」與「弊」,並有立法,監察爲之制衡。足證荀子性惡說之實。孟子性善學說之深中人心,乃在於鼓勵人人向善。此兩相異之說,性善用之教化爲優,性惡用於政治有效,譬如誘導與懲罰可以相互爲用,不必拘於一說爲是。此屬個人體會,當否提供參考。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82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