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8卷 第11期
出版日期:1976-11-25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32开
河南省豫北之輝縣,爲古之共地,此共地之共乃由於共工所居而得名,商周載籍皆沿稱之,兩漢爲共縣,隋唐爲共城縣,至金始置爲輝州,明改爲縣,以至於今。可見共地之重要。世人追述共之本原,往往以爲原於周厲王時共伯和之封國,而不及共工,此實大誤,這是關係中原古代史和文化地位的問題,不可不辨。爲何說此共爲原於共工而非原於共伯和呢?其理由如下:壹:周厲王時共伯和封國之說,不見於正史,乃出於魯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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