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8卷 第2期
出版日期:1977-11-01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32开
4.附屬營業原來舊有的四行號,並兼營特產買賣及其他工商企業,自合併後一年期間,實行結果,實有另設公司單獨經營管理的必要。因此,於民國二十二年七月一日,將燒鍋、油坊、雜貨舖、當舖、股票業等附屬事業,和僞「滿洲中央銀行」分離,另習行組織「大興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金爲六百萬圓。四、東北地區銀行的設立、合併和撤銷①東北地區內的各國銀行⑴僞滿關係銀行:除僞「滿洲中央銀行」外,並於民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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