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42、43期
出版日期:1994-01-01
出版周期:半年刊或年刊
开 本:32开
家之有譜,猶國之有史,省縣之有志也,素爲各方所重視。國史之修纂,由國史館負責,方志則由地方政府負責,而家譜之修纂,應由家長主持,責無旁貸。就學術硏究方面言,自有其效用與價値。若後民族遷移,社會演進,文物盛衰,遺傳優生以及國家歷史發展等有關事實言,更莫不具有深切關係,彌足珍貴。惜我中華民族五千年來之優良傳統文化,兵燹以來,摧毀殆盡,民族原有譜牒,多遭燬滅各人針對現實,允宜由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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