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102期
出版日期:2003-10-10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16开
第一章 前言我國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係民國五十七年二月五日奉總統明令公佈,同年五月一日施行,迨五十八年元廿七日,復奉總統明令作第一次修正;經修正後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受處分人不服第十四條主管機關所爲之處罰,得於接到裁決之翌日起十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第七十六條明定「法院爲處理有關交通事件,得設立專庭或指定專人辦理之」。司法行政部準此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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