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23期
出版日期:1995-01-25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16开
當這篇文字,前年在湘鄉文獻刊出時,我接到一位極爲關心我鄉長打電話給我,寫時人掌故,一定要拿揑得準,不僅僅要有事實根據,更不能傷及人身,否則,惹一場譭謗官司,倒還無所謂,得罪一位同鄉朋友,是最値不得的,警告還是警告,他還是鼓勵我繼續寫。 稗官野史,本來就不能當作正經文史看,傳閱摭拾,更不繼把它當作證據講,他說他的,你說你的,該記就記,能忘最好;某先生大人居然有這一點癖好,某先生...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149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