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23期
出版日期:1995-01-25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16开
本期法學篇同時刊出朱彝訓鄉長撰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據以作成釋字第三六三號解釋之聲請書」;及蔣次寧鄉長作(刊四十二頁)「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實施一年」兩篇大作,朱鄉長湖南大學法研所畢業,早年即享譽三湘,嗣於行政院簡一參事退休后,止於為親友撰寫法律爭議之文件,刻正致力挖寶工作,指日可成。蔣鄉長政大法律系、台大法研究所畢業,即入司法界服務現任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處長,曾研擬「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草案」,並完成立法程序,訂定施行細則,功在國家。合上述兩文而觀,作者才雄學富,援據精切,柝理入微。見之所到,不苟同於眾,故而水到渠成,皆能創為法例。良非偶然。敬請讀者注意,並感謝兩位鄉長賜稿。編者
关键词: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 | “宪法” | 目的 | 理由 | 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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